主演:迈克尔·道格拉斯/哈尔·霍尔布鲁克/亚非特·科托/莎朗·格ccc
导演:彼得·海姆斯
语言:英语
地区:美国
编剧:RoderickTaylor/彼得·海姆斯
类型:剧情/动作/惊悚/犯罪
上映时间:1983-08-05
别名:大执法/第五暗杀令
用户标签:法律,美国,犯罪,剧情,美国电影,LegalMovie,政治,动作
片长:109分钟
imdb编号:tt0086356
警察不懂法律(但自以为是),检查官不明法律(各人能力有别),结果逮到犯人,却控诉无效。根据美国法律(片中述明系美加州法律),若证据非法取得,应判无效,且所得任何证据,今后不得再行采用。
史蒂芬是个年轻的优秀法官,他依法判案(实际上是怕判决被上诉法庭驳回),只得将罪犯当庭释放。但一而再,再而三,眼看法律不够完善(法律只是条文,各条之间皆为漏洞),累累令不法分子逍遥法外,残害百姓,史蒂芬深感良心不安。
后史蒂芬愤而参加一个「地下审判团」之组织,由九位德高望重之法官、非法地主持迟来的正义(象征对法律丧失信念)。不幸,史蒂芬在主持一案时,地下法庭也发生误判(暗示无绝对正义可言),要处死两个“罪犯”(由某一职业杀手集团,分别执行。由于安全考虑,命令一旦发出,就不可能收回)。
史蒂芬不顾老法官劝阻,想方设法要营救两个罪犯。却又发现两人虽于他案罪不至死,但其恶性重大,不可原宥。而两人见行迹败露,一意要杀史蒂芬以灭口。
最后,史蒂芬被一警官所救,二人在室外偷听地下法庭的审讯过程(二人皆对法律失去信念、皆为执法人员。揭发地下法庭斯乃职责,而其职责又有违良知,是两难也)。高明之处,本片戛然而止,留下无尽的省思。
《地下审判团电影网友评论》
"我在法律学院的第一天,我去了图书馆,你知道吗?那里所有的书都是褐色和红色的,它们印有金字,闻起来很好闻,他就像我看到事实---法律,你曾听一个低沉的声音说,就像你身在其中,法律,没有对或错,它是法律也不是法律”要完善法律漏洞,不要搞少数人噶审判,这没有正义可言,结局留下无尽的省思法官们秘密组织陪审团将因为程序不合法无罪释放的嫌疑人暗杀掉。听起来真黑暗。佩服这部电影的构思,我们常常会想“如果。。那我就可以。。”结果“如果”发生了,却往往不尽如人意。用了四年时间找片源,结果发现没字幕。下载了字幕,结果发现字幕不对应。艰苦的看完了一部期待如此之大的电影只要取证违法,即便证据确凿也只能宣判无效而放人么?从另一个角度考量欧美司法体系。另外,那两个罪犯,第一次证据链已经环环相扣,才导致受害儿童父亲的法庭爆发。如何又有新的疑犯,法官仅凭酒会上一面之词就推翻前者,并不顾安危只身前往搭救?有些情理上的不适。这片是不是说明,民间执法者用陪审团和法院那套程序肯定是走不通的?如果不是,那只能说这是民间执法者里最政治正确的一部片了,本来还以为是道格拉斯拿着枪到处biubiubiu的电影,海报太误导人了,他在这片里根本连枪屁股都没摸过很老的一个片子,内容和主角都有点像《黑暗的公正》。揭露了美国比较绝对的非法证据排除可能产生的后果,到底应该追求什么:实体正义还是程序正义?美国的法制制度是由陪审团来定是否有罪,法官只是审理程序是否合法的,道格拉斯在片中太年轻了,对罪犯搞得那么纠结。这中文片名算不算译者抖机灵?地下审判团在片中也作为一个不大不小的悬念点挺到了片中,结果你上来就给曝了。看的太纠结了,明明剧情都已经在简介里介绍的差不多了还是边纠结边看TUT,个人英雄主义被否定了的电影制度机器永远是邪恶的。邪恶的人永远是邪恶的。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双重危险唉~永远不可能有绝对的正义啊~狗粮养的法官,左派法官……